全球热议:法制建设必然维护国家利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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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个国家的法律,必然是基于这个国家的稳定、精神所成立,倘若一个国家的法律不能维护其统治,则无法保护法律本身的存在;倘若一个国家的法律不能维护其精神,则无法引领国家未来的发展。
所以,任何直接模仿他国法律的说法,都是失败。就像别人家的孩子怎么样,都是基于其家庭的存在而诞生。一个国家的法律,就是一个国家的孩子。所以,任何有利于维护这个国家统治的法律,都是好的法律;任何有利于彰显这个国家精神的法律,都是好的法律。除此以外,没有其他的因素可以作为一个国家法律的判定标准。
我们需要做的是,不能让法律成为国家的逆子。准确来说,就说不能让一个国家的法律成为这个国家稳定的绊脚石,也不能让一个国家的法律成为这个国家精神的反抗者。基于这个原则,我们就可以确定诸多现实生活中的违法行为的标准。执法者知法违法,倘若不利于稳定和精神,必须给予惩处,并对该行为进行相应的法律修正;倘若有利于稳定不利于精神,或不利于稳定有利于精神,必须及时进行调整并相应适当惩处;倘若有利于稳定有利于精神,这项法律必须删除。法律是国家发展的脊骨,不是牢笼。人是活的,法律是死的,一切必须以初衷为终点。这个初衷就是稳定和精神。
公平正义是法律的核心,而公平正义必须适配本国国情。自己家的事自己管,自己家的人都认同的事就是同意。不符合本国国情的公平正义只会“水土不服”,只会成为绊脚石。所以所谓合理的法律,就是符合国家稳定和精神的法律。不符合精神的法律,即使维护了稳定,也只是饮鸩止渴,迟早成为失去稳定的因素,这种因素是十分可怕的,因为会像水一样,四处散播,悄无声息,深深浸润在人心中,当问题出现时,已深深扎根,无法处理。不符合稳定的法律,即使维护的精神,也是空中楼阁,理想抵不过饿肚子,稳定是国家的表,精神是国家的里,无表也无里,无里也无表,唇亡齿寒,一者失去,另一者必然失去,只是时间问题。所以,如何维护公平正义,需要制订法律者的智慧,审定法律者的智慧,通过法律者的智慧,传达法律者的智慧,执行法律者的智慧,宣传法律者的智慧,其中根、茎、枝、叶、花、果,都是法律这颗大树的重要组成部分,失去其一,其余失去只是时间问题,所以需要统治者大局长远的眼观去审视一切发展。但其中的因素,并不是一己之力所能及,必须发心以善,以德配位,才能勉强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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